名称:元明书翰第三十册 册 周之芑书留侯论
资源编号:GCSHTB20080
艺术家:周之芑
国家:中国
年代:元代
出处:台北故宫
分类:书画
子类:书法
类型:馆藏下载
书体:行书
格式:PNG
材质:纸
页码/数量:11幅
收藏位置:国立故宫博物院
文件大小:123.83 MB
压缩格式:rar
下载地址:网盘
专辑系列:台北故宫书画作品
备注说明:故书00031200000
资源截图预览

资源编号:GCSHTB20080
元明書翰第三十冊 冊 周之芑書留侯論
元明书翰第三十册 册 周之芑书留侯论
詳細資料
藏品類型:書法
文物統一編號
故書000312N000000000
故書000312N000000001
故書000312N000000002
故書000312N000000003
故書000312N000000004
故書000312N000000005
故書000312N000000006
故書000312N000000007
故書000312N000000008
故書000312N000000009
故書000312N000000010
故書000312N000000011
作品號:故書00031200000
品名:元明書翰第三十冊 冊 周之芑書留侯論
分類:法書
作者:周之芑
書體:行書
數量:一冊:十一開(本幅十一開二十二幅)
作品語文:漢文
釋文
古之所謂豪傑之士。必有過人之節。人情有所不能忍者。匹夫見辱。拔劍而起。挺身而鬪。此不足為勇也。天下有大勇者。卒然臨之而不驚。無故加之而不怒。此其所挾持者甚大。而其志甚遠也。夫子房受書於圯上之老人也。其事甚怪。然亦安豈其非秦之世。有隱君子者出而試之。觀其所以漸見其意者。皆聖賢相與警戒之義。而世不察。以為鬼物。亦已過矣。且其意不在書。當韓之亡。秦之將盛也。以刀鋸鼎鑊待天下之士。其平居無事夷滅者。不可勝數。雖有賁育。無所獲施。夫持法太急者。其鋒不可犯。而其勢未可乘。子房不忍忿忿之心。以匹夫之力而逞於一擊之間。當此之時。子房之不死者。其間不能容髮。蓋亦已危矣。千金之子。不死於盜賊。何者。其身之可愛。而盜賊之不足以死也。子房以蓋世之才。不為伊尹太公之謀。而特出於荊軻聶政之計。以僥倖於不死。此圯上之老人所為深惜者也。是故倨傲鮮腆而深折之。彼其能有所忍也。然後可以就大事。故曰。孺子可教也。楚莊王伐鄭。鄭伯肉袒牽羊以逆。莊王曰。其主能下人。必能信用其民矣。遂舍之。句踐之困於會稽而歸。臣妾於吳者。三年而不倦。且夫有報人之志。而不能下人者。是匹夫之剛也。夫老人者。以為子房才有餘。而憂其度量之不足。故深折其少年剛銳之氣。使之忍小忿而就大謀。何則。非其平生之素。卒然相遇於草野之間。而命以僕妾之役。油然而不怪者。此故秦皇之所不能驚。而項籍之所不能怒也。觀夫高帝之所以勝。項籍之所以敗者。在能忍與不能忍之間而已矣。項籍惟不能忍。是以百戰百勝。而輕用其鋒。高祖忍之。養其全鋒。而待其弊。此子房教之也。當淮陰破齊而欲自王。高祖發怒。見於辭色。由是觀之。猶有剛強不能□□氣。非子房其誰全之。太史公疑子房以為魁梧奇偉。而其狀貌乃如婦人女子。不稱其志氣。嗚呼。此其所以為子房歟。還謙周之芑筆。
典藏尺寸
本幅一至二
25.5x13.9
本幅三至四
25.5x13.9
本幅五至六
24.8x13.9
本幅七至八
25.4x13.0
本幅九至十
24.6x13.9
本幅十一至十二
25.1x14.4
本幅十三至十四
24.8x14.0
本幅十五至十六
24.9x14.4
本幅十七至十八
24.5x14.0
本幅十九至二十
24.6x13.8
本幅二十一
24.6x14.3
本幅二十二
24.6x12.7
質地
本幅:紙
| 印記資料 | |
| 印記類別 | 印記 |
作者印記
周之芑字豐毓
作者印記
儒墨史
鑑藏寶璽:嘉慶御覽之寶
鑑藏寶璽:宣統御覽之寶
收傳印記:三餘讀書堂
參考資料
收藏著錄:石渠寶笈三編(延春閣),第六冊,頁2597
收藏著錄:故宮書畫錄(卷三),第一冊,頁351-352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