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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明书翰第四十四册 册 史大典书随笔|4幅|42.86 MB|高清下载

加入收藏 书法网   2024-06-19  

名称:元明书翰第四十四册 册 史大典书随笔

资源编号:GCSHTB19879

艺术家:史大典

国家:中国

年代:元代

出处:台北故宫

分类:书画

子类:书法

类型:馆藏下载

书体:行书

格式:PNG

材质:

页码/数量:4幅

收藏位置:国立故宫博物院

文件大小:42.86 MB

压缩格式:rar

下载地址:网盘

专辑系列:台北故宫书画作品

备注说明:故书00032800002

资源截图预览

元明書翰第四十四冊 冊 史大典書隨筆

资源编号:GCSHTB19879

元明書翰第四十四冊 冊 史大典書隨筆

元明书翰第四十四册 册 史大典书随笔

詳細資料

藏品類型:書法

文物統一編號

故書000328N000000005

故書000328N000000006

故書000328N000000007

故書000328N000000008

作品號:故書00032800002

品名:元明書翰第四十四冊 冊 史大典書隨筆

分類:法書

作者:史大典

書體:行書

數量:一幅

作品語文:漢文

釋文

八月。馬燧及諸軍平河中。李懷光縊死。初懷光解奉天圍。上以其子璀為監察御史。及懷光屯咸陽不進。璀密言於上曰。臣父必負陛下。願早為備。上□□卿大臣愛子。當為朕委曲彌縫之。對曰。臣竭力不能迴也。上曰。然則卿以何策自免。對曰。臣父敗。則臣與之俱死。復有何策哉。使臣賣父求生。陛下亦安用之。及懷光死。璀亦自殺。懷光又有養子石演芬。嘗遣人詣行在。以懷光謀反告。懷光責之曰。我以爾為子。奈何負我。演芬對曰。天子以太尉為股肱。太尉以演芬為心腹。太尉既負天子。演芬安得不負太尉乎。演芬胡人。不能異心。茍免賊名而死。死甘心矣。懷光使左右臠食之。皆曰。義士也。以刀斷其喉而去。陸贄以上知待之甚厚。事有不可。常力爭之。所親或規其太銳。贄曰。吾上不負天子。下不負所學。他無所恤。裴延齡日短贄於上。遂罷為太子賓客。讀史偶錄四則。隨筆所至。無庸心也。時己亥閏三月之廿有二日。芥庵典記。

典藏尺寸

本幅一:22.9x28.2

本幅二:22.7x29.7

本幅三:22.8x30.7

本幅四:22.6x36.2

質地

本幅:紙

印記資料
印記類別印記

作者印記

史大典印

作者印記

吉人

參考資料

收藏著錄:石渠寶笈三編(延春閣),第六冊,頁2613-2614

收藏著錄:故宮書畫錄(卷三),第一冊,頁333-334

收藏著錄:故宮歷代法書全集,第二十冊,頁126-143、182-18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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