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宣谕。
引《后汉书·顺帝纪》:“刘班 等八人分行州郡,班宣风化,举实臧否。”《陈书·世祖纪》:“麦之为用,要切斯甚,今九秋在节,万实可收,其班宣远近,竝令播种。”《周书·武帝纪下》:“詔去年大赦班宣未及之处,皆从赦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