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诸侯按照等级各守其封土。
引《周礼·夏官·大司马》:“均守平则,以安邦国;比小事大,以和邦国。”郑玄 注:“诸侯有土地者均之。尊者守大,卑者守小。”孙诒让 正义:“《书·舜典》伪 孔 传云:‘诸侯为天子守土,故称守。’‘均之’者,谓若大司徒建五等爵土之差,爵尊则地大,爵小则地小;均平之,使各守其境土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