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见“迁叙”。
⒈ 亦作“迁叙”。亦作“迁序”。谓旧时官吏根据考核劳绩而进行晋职或奖励。
引《晋书·傅玄传》:“《虞书》曰:‘三载考绩,三考黜陟幽明。’是为九年之后乃有迁叙也。”
《旧唐书·文苑传下·刘蕡》:“臣愿覈考课之实,定迁序之制,则多端之吏息矣。”
宋 曾巩 《许安世都官员外郎制》:“徒隶佣役之人,典其废置,而时其迁序,主以郎吏,其选甚高。”
宋 王闢之 《渑水燕谈录·帝德》:“第令於本部中迁敍,乃以为太常太乐令。”
明 史玄 《旧京遗事》:“藩臬首领,法当得县令,某则从朝廷迁序外臣,但谨为奉职耳。”
《明史·王科传》:“盐运官廉,当迁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