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时举行乡射之礼时,以射中鹄的为获。用筹记数,左右两队所得筹多者称为贤获。
引《仪礼·乡射礼》:“司射復位,释获者,遂进取贤获,执以升。”郑玄 注:“贤获,胜党之筭也。齐之而取其餘。”贾公彦 疏:“取贤获,以筭为获,以其唱获,则释筭,故名筭为获。左右数齐,有餘则贤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