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旧时官员祖父母、父母死,不呈报,不服丧,对外隐瞒或另择时日,谓之匿丧。
⒈ 旧时官员祖父母、父母死,不呈报,不服丧,对外隐瞒或另择时日,谓之匿丧。
引《旧唐书·刘玄佐传》:“将佐初匿丧,称疾俟代,帝亦为隐,数日乃发丧。”
《元典章·刑部三·不孝》:“刘浩然 状告:臧荣 不依父姓改作 庄荣,伊父 庄觉,并母 陈氏 病故后受 吉州 路知事,不候服闕,匿丧之任,於例有违。”
《清会典事例·吏部·为本生父母继母及庶祖母治丧》:“如有匿丧不报者,照匿丧例革职。”
⒈ 古时的官吏,若父母丧,不向朝廷呈报丁忧者,称为「匿丧」。
引《六部成语注解·刑部》:「匿丧不举哀:官员闻父母之丧,即报丁忧去任。倘有隐匿而不举行者,例有重刑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