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按照他人诗歌的韵部作诗。韵脚用字只要求与原诗同韵而不必同字。
引宋 刘攽 《贡父诗话》:“唐 诗赛和,有次韵(先后无易),有依韵(同在一韵),有用韵(用彼韵,不必次)。”
⒈ 古代赠答诗中,依仿他人来诗的韵脚作诗回赠。参见「和韵」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