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无诏旨擅自发兵。见“擅兴发”。
⒈ 无诏旨擅自发兵。 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:“天下已平,亲属既寡; 悼惠 先壮,实镇东土。
引哀王 擅兴,发怒诸 吕,駟钧 暴戾,京师弗许。”《资治通鉴·后汉高祖天福十二年》:“擅兴者不罪,则疆埸有生事者矣;丧师者获存,则行陈无效死者矣。”胡三省 注:“无詔旨而擅发兵,谓之擅兴。”
⒉ 见“擅兴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