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统计山林、川泽、丘陵、坟衍、原隰五类土地的产物,以制定贡税。
引《周礼·地官·大司徒》:“以土会之法,辨五地之物生。”《隋书·经籍志二》:“司徒掌邦之土地之图,与其人民之教,以佐王扰邦国,周知九州之域,广轮之数,辨其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之名物,及土会之法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