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行贿。
⒈ 犹行贿。参见“行贿”。
引《史记·樊郦滕灌列传》:“元光 三年,天子封 灌婴 孙 贤 为 临汝侯,续 灌 氏后八岁,坐行賕有罪,国除。”
《后汉书·王符传》:“夫理直则恃正而不橈,事曲则諂意以行賕。不橈故无恩於吏,行賕故见私於法。”
清 毛祥麟 《对山馀墨·某公子》:“未几,总宪坐行賕免,田园皆籍没,愧愤而死。”
⒈ 以财物贿赂他人。也作「行贿」。
引《史记·卷九五·灌婴传》:「元光三年,天子封灌婴孙贤为临汝侯,续灌氏后,八岁,坐行赇有罪,国除。」
《聊斋志异·卷二·红玉》:「宋官御史,坐行赇免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