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明代出售宫中人多余旧物的集市。
⒈ 明 代出售宫中人多余旧物的集市。
引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畿辅·内市日期》:“内市在禁城之左,过光禄寺入内门,自御马监以至 西海子 一带皆是。每月初四、十四、廿四三日,俱设场贸易。闻之内使云:此三日例令内中贱役輦粪秽出宫弃之,以至各门俱启,因之陈列器物,借以博易。”明 谢肇淛 《五杂俎·地部一》:“初四、十四、二十四等日,则於东皇城之北有集,谓之内市,多是内人赢餘之物,不及庙中之多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