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明初礼部所属四部之一。
⒉ 用为对礼部主事及郎中的别称。
⒈ 明 初礼部所属四部之一。
引《明史·职官志一》:“初, 洪武 元年置礼部。六年设尚书一人,侍郎二人。分四属部:总部、祠部、膳部、主客部……二十二年改总部为仪部。二十九年改仪部、祠部、膳部为仪制、祠祭、精膳,惟主客仍旧,俱称为清吏司。”
⒉ 用为对礼部主事及郎中的别称。
引清 全祖望 《梨洲先生神道碑文》:“荐绅则 金坛周 仪部 鑣 实主之。”
清 全祖望 《明太傅大学士张公神道碑侧记》:“仪部甫受一命於荒朝,舍生恐后,其有光於师门,不亦大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