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根本大法。特指国家、社会的根本法规和原则的系统或总体,它决定了政府的权力和职责,并保证给予人民一定的权利和规定了人民应尽的义务。
英constitution;
⒈ 公布法令。
引《集韵·去愿》:“《周礼》:县法示人曰宪法。后人因谓宪为法。”
⒉ 法典,法度。
引《国语·晋语九》:“赏善罚姦,国之宪法也。”
汉 蔡邕 《太傅文恭侯胡公碑》:“周览六经,博总羣议,旁贯宪法,通识国典。”
宋 苏辙 《汝州谢上表》:“尧 舜 相受,常怀善继之心;父母兼容,深照不逮之实。稍宽宪法,特许省循。”
《续资治通鉴·宋哲宗元祐六年》:“自初辅政至为相,修严宪法,辨白邪正,孤立一意,不受请謁。”
⒊ 国家的根本法。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、国家制度、国家机构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。在一个国家的全部法律中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最大的效力,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。
引毛泽东 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》:“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,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,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,是根本大法。”
⒋ 效法。
引清 方东树 《<切问斋文钞>书后》:“其恉以立言贵乎有用,故辑近代诸贤之作建类相比,以备经世之略,大约宪法 吕东莱,其用意固甚美矣。”
⒈ 在一国之内,规定国家体制、政府组织、人民权利义务的基本法,称为「宪法」。
⒉ 法度。
引《国语·晋语九》:「赏善罚奸,国之宪法也。」
宋·无名氏《梅妃传》:「设使调和四海,烹饪鼎鼐,万乘自有宪法,贱妾何能较胜负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