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bù cè zhī zuì
繁体不測之辠
解释指大罪,死罪。
出处战国 乐毅《报燕惠王书》:“临不测之罪,以幸为利,义之所不敢出也。”
例子莫非朝议以我前罪尚轻,又加以不测之罪么?《好逑传》第十三回
用法作宾语;指大罪。
感情不测之罪是贬义词。
注音ㄅㄨˋ ㄘㄜˋ ㄓ ㄗㄨㄟˋ
近义迷天大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