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zēng shēn shā rén
繁体曾參殺人
解释比喻流言可畏。
出处西汉 刘向《战国策 秦策二》:“人告曾子母曰:‘曾参杀人。’曾子之母曰:‘吾子不杀人。’织自若。”
例子这冤怎申,硬叠成曾参杀人。(清 孔尚任《桃花扇 辞院》)
用法主谓式;作宾语;含贬义。
感情曾参杀人是贬义词。
注音ㄗㄥ ㄕㄣ ㄕㄚ ㄖㄣˊ
近义流言可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