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páng zhǐ qǔ yù
繁体旁指麯諭
解释从侧面委婉启发晓谕。
出处宋·王禹偁《故商州团练使翟公墓志铭》:“知属吏过失,未尝面言,必因公宴引数十年前事,曰某人尝为某过得某罪,旁指曲谕,微警戒之。”
用法作谓语、定语、状语;用于说话等。
感情旁指曲谕是中性词。
注音ㄆㄤˊ ㄓˇ ㄑㄨˇ ㄩˋ
近义旁推侧引
反义直言不讳